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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明师:识破宪法命题玄机,你需要掌握这些“兵法智慧”

2018-08-08

法考明师:识破宪法命题玄机,你需要掌握这些“兵法智慧”

从历年的真题来看,宪法备考对法条精确度要求较高,时效性较强,重要知识点反复考察率很高。随着新的《宪法修正案》出台,今年法考的命题重点也不言而喻。那么该如何参透命题人心思,做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呢?在《桑磊法考图书》中,由刘东亮教授撰写的《宪法 法制史 重点突破》,会从兵法哲学的角度,向你讲述宪法的命题秘诀!

刘东亮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省“之江青年学者”,人生逆袭成功的典范。美国太平洋大学麦克乔治法学院(Pacific, McGeorge)、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CD)访问学者。

由中专生、乡干部修炼成法学教授,在理论与实务之间“上下求索”。做过广播员,善于“吹法螺”,把宪法课讲成了“诗朗诵”,颇受学生欢迎。

《宪法 重点突破》导言

兵法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在参加法考之前,我们必须对宪法的历年考试情况、敌方的“出牌”(命题)规律、我方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攻防战术这三个基本问题,有清楚的认知。

一、 宪法学考试概况

从近十年的试题可以看出,宪法的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学基本理论、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宪法的实施和监督等五部分。虽然考试大纲几经修订,但是这五大块内容一直保持不变。这五部分考试内容也与法学院的宪法学教学内容高度重合。——如果说有什么区别的话,区别也仅在于“宪法监督”的位置,宪法学教科书通常将其放在宪法学基本理论之中,考试大纲则将其与宪法实施一起单列为一章。

从考试形式来看,宪法部分一直放在卷一,采取选择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包括单项、多项和不定项选择。当然,在选择题中采取小案例的形式让考生选择正确选项,考查考生运用宪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颇为常见。

从考试分值来看,宪法部分的分值在2008-2010年是22分或23分,2011-2014年下降到20分(2012年为22分),2015年一跃而上升到29分,2016、2017年则稳定在27分。不难看出,宪法部分的分值变化,与我国对“依法治国”的强调和法治事业的推进过程高度吻合。——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宪法实施”,翌年,宪法考试分值大幅度提高。鉴于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可以合理预见,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宪法考试内容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

宪法的考试难度如何呢?总体上讲,宪法试题很少有偏、难、怪、异,绝大多数试题都中规中矩。你想啊,宪法,能有什么“神考题”?在内容方面,命题人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相当有限,因为大多数宪法问题都有非常明确的“标准答案”。我们所要做的并且能够做得到的,就是在备考过程中提前“锁定”这些明确的“标准答案”。这样,到了考场上就可以游刃有余,“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以不变应万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在法考中最具有“性价比”,投入少,产出高,效益好。

二、 宪法学命题规律

规律1:重点知识点高度集中且反复出现

之所以说宪法部分的性价比很高,主要是因为宪法的重点知识点高度集中且反复出现。只要抓牢这些重点知识点,就可以收到以一当十、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我们的统计,2008-2017十年间,考查3次以上的知识点有38个,考查4次以上的知识点有27个,考查5次以上的知识点有17个,考查6次以上的知识点有11个。下图是2013-2017五年间这些重点知识点所占的分值比例统计:

从上表可以看出,考查4次以上的重点知识点加上新增考点,在近五年所占的分值比例平均约为62%。这就意味着,只要牢牢把握住这些重点知识点(即考查4次以上的重点知识点加新增考点),法考的宪法部分基本上就可以稳操胜券。

就具体的知识点来说,十年间考查频率前五的知识点分别是:

其中,对《监督法》的专项〔法条〕考查若与偏重理论考查的相关知识点“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5次,9分)加在一起,则“宪法监督”总共考查了12次,21分。类似这样的知识点在宪法考试中高度集中,反复出现,由此可见一斑。

而且,对于某些重要知识点,命题人会不厌其烦地进行考查。如2012年卷一第91题、2013年卷一第24题连续考查行政区划的“授权审批”,2014年消停一年之后(2014年卷一第96题考查的仍然是行政区划问题),命题人在2015年卷一第23题中再度将矛头指向“授权审批”。如果考生对行政区划的“授权审批”不甚了了,明知其反复出现还不认真对待,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煮熟的鸭子飞向天边,岂不可惜?!

规律2: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家重要法律的出台在宪法考试中即时反映

如前所述,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宪法实施”。随后,在2015年的考试中,宪法部分的内容和题量有所增加,分值大幅度提升。

再如,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宪法宣誓制度”成为2016年大纲新增的考点。2016年卷一第61题即考查了这一问题,考查形式为多项选择,分值2分。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考试大纲将该法列入了法律法规目录。随后,2017年卷一第26题考查了这一法律,考查形式为单项选择,分值1分。

由此可见,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家重要宪法性法律的出台会在法考中即时得到反映,这一规律在最近几年表现尤为突出。这1分或2分,绝对不可以让其从我们的指缝间溜走。因为,关键时刻,1分决定人生命运。——本人对此深有体会。在我人生道路的多个关口,1分之得失,改变人生走向。

规律3:选项设计充满“战争智慧”,折射的兵法哲学流光溢彩

从某种意义上说,考试是一场命题人和考生之间的心理博弈战。特别是对于法考这样淘汰率很高的考试而言,试题必须具有很高的区分度,才能将“合格”考生甄选出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命题人可谓绞尽脑汁、费尽心机。纵览近十年的宪法学试题,在战术层面,命题人充分利用中国古人数千年积累的“战争智慧”,将“兵者,诡道也”的兵法哲学运用于试题的选项设计,其高超的“用兵韬略”在很多试题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以2013年卷一第24题为例: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

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

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

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

此题的命题水平相当高明,考生稍不小心就会出错。借用《三国演义》的话来说,此题就像诸葛孔明布下的“八阵图”,乱石堆中隐隐有杀气流露。因为此题的四个选项之中,有三个选项都是非常巧妙而又不露痕迹的陷阱,考生很容易误中“敌人的奸计”而浑然不觉,甚至作出错误选择时还自信满满。——你知道此题的“生门”在哪里吗?

在命题人进行选项设计所用的计谋之中,“偷梁换柱”、“无中生有”、“掺沙子”是其惯用的招数,其他如“疑兵计”、“藏刀计”甚至是“连环计”也不鲜见,我们在本书中的真题解析中对这些计谋有详细分析。

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想识破命题人的种种“阴谋诡计”,就必须计高一筹。也就是说,要想顺利通过法考,就必须在全面掌握重点知识点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命题规律,达到兵家所说的“先为不可胜,而待敌之可胜”,认真复习备考,“先胜而后求战”。

三、备考建议

虽然说宪法部分的性价比很高,可真要成为我们“碗里的菜”,还需要找到恰当的方法和途径,才能做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1.如何复习

首先,需要认真研读宪法考试大纲,明确考试范围;其次,深入学习我们精心梳理出来的《重点突破》中的重点知识点解析,打好坚实的知识储备之地基;再次,反复做历年真题,仔细分析真题解析,做到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最后,要做几套高质量的模拟题,通过模拟检验自己的水平,查漏补缺。——这个过程需要多次循环往复,具体遍数取决于你可支配的时间。我们认为,至少需要两三遍比较理想。

在复习时,需要仔细阅读法条,但不能单看法条。在研读知识点和做题过程中结合具体问题看法条,才能记牢相关内容。单看法条收效不大。——只有你在考前一段时间因紧张而无法成眠时,起来读读法条或许很有用处,它是一种很好的“催眠剂”:)

2.如何做题

首先,要把最近十年的真题认真做两到三遍。真题是一座富矿,重点知识点会在真题中反复出现。命题人连续几年在同一知识点上使用“回马枪”的例子不胜枚举。真题研究透了,把握住了命题人惯用的“套路”,才能避免自己被套进去。我们的《重点突破》中的真题解析部分对命题人的“套路”有鞭辟入里的分析。

其次,认真试做我们为考生准备的《模拟突破》。在考前一段时间进行实弹演练,连续做几套模拟题,可以保持对有关问题反应的灵敏度,随时进入战斗状态。

最后,考场应对。兵法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要〕能因敌变化而取胜。”万一遇到拿不准的试题,可以靠概率取胜。但请注意,千万不要选择你认为“好像”对头的选项。很多时候,那恰恰是命题人布下的陷阱。要知道,命题老师个个都是“陈布雷”:)识破命题玄机,避免触雷的诀窍,可以在我们这套法考之“秘本兵法”中找得到。

“大泽龙方蜇,中原鹿正肥。”法考,不过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逗号,小试牛刀而已。只要我们做足庙算,备齐粮草,厉兵秣马,一战必胜!待到蟾宫折桂日,与诸君痛饮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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